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圣人,身上都存在各种各样的欲望,而当人的某种欲望得到满足之后,新的更高的欲望便会由此随之而产生,并且行为的动机得到强化,驱使人们继续实施类似的行为,以满足欲望,达到成就感。赌博就是这样一种欲望。
赌与贪是互为因果的,大赌必贪,大贪必赌,几乎形成了规律。这里说的贪,可作两方面理解:一是狂赌不已,无休止地贪赌,企图捞取更多的钱财;二是豪赌的赌资非自己辛劳苦挣的积攒,乃公款的贪昧、挪用和下属贿赂而来的。二者有时各不相干,有时互相促动,可谓盘根错节,勾心斗角。说得直白些,第一种是赌性之贪婪,第二种是贪婪诱发之赌性。
贪婪,几乎是所有赌徒的共有心理。未赌时想赢,赢了之后想再赢,想多赢大赢,认为赢一把胜过半个月乃至半年的辛劳,所以越玩越大,狂赌不已。而在输了之后,贪婪的欲望不时在牵着他的鼻子继续“捞本”,如果“捞”回来了,便认为“时来运转”,想继续再赢;如果“扳”不回来,便埋怨“时运不济”,继续再捞,相信总有一天会时来运转。
据统计,刚接触赌博的赢家最后变成了赌徒的,是刚接触赌博的输家变成职业赌徒的八倍以上。贪欲,不仅仅表现在一些人赢了之后还想赢的意念和行动上,也表现在一些人输了之后要想办法捞本的欲望和行为之中。这种输后想扳本的贪欲,是一种更为危险的贪欲,其导致的后果比赢了还想多赢时那种贪婪更加恶劣。因为赢者还可能稍稍有一点理性,“赢多赢少终归是赢了”,而这种“扳本”的心理有可能失去理性而变得不顾一切。所以,往往会作出一些令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赌博与贪婪之间具有一种恶性的互动关系,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赌促贪心,贪壮赌胆,赌促贪力,贪促赌威,贪足思赌,财大气粗,力威互助,情节恶劣。
随着私有制与剥削关系而产生的贪与不劳而获的思想的出现,是赌产生的根本原因。赌博是人之本性的自然流露。人心有欲,人性有私,赌博便起因于这种人心、人性。所以说贪是一切赌博的根源。
“勿以小赌而为之”。有这么一种说法,特别是在赌民中流传“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他们认为,平时无事,来点小刺激,小赌一把,不会成瘾。可小赌能发展为大赌,小赌怡情也会演变为嗜赌成性;一桌麻将牌,完全可能改变一个人的意志。人的思想防线犹如江河大堤,任何一个小小的蚁穴都有可能造成千里之堤的崩溃。很多人就是从小打小闹中开始,最终走上了因赌博犯罪的不归路。
赌博大小根本无法界定,你认为很小,可在别人眼里,已经是天大了。再有,古训早有“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就像偷窃一样,总不至于有人认为小偷小摸就没什么错吧?赌博也是一样,大赌是赌,小赌也是赌。小赌与豪赌之间并没有多大沟壑,若以恶小而为之,久而久之,就很容易栽下去。
编者按:
都说小赌怡情,我看小赌不但不会怡情,而且是让人迷情,妖魔鬼怪并不可怕。因为它们从来就不存在现实生活中,而赌这魔鬼更可怕,而且确确实实存在于社会当中。它比蝎还毒,比癌症还绝情,赌一把害全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从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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