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是一個同等公平的判斷游戲,每一個人在對抗中,都有一個對手,因為這是一個競爭的游戲。這個游戲由兩個人來玩,表面上看是輸贏、反正,實際上用輸贏形容是不准確的,加起來才為零。兩個人誰先出誰後出,怎麼獲利呢?當然,游戲的開始,就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先前怎麼預見呢?有的人用概率計算,有的人用策略發現。裡面是否讓你看出一個最優決策,是先用各自的記錄盤記錄清楚粒子發生的順序,還是根據你的紅蘭粒子,通過粒子相互組成的狀態,做出取勝的決策?
紅藍粒子的每一次選擇,都有個分叉,都有兩種路徑,記錄出他們的全部,看上去就是一個博弈樹,人們會在那些密集的枝葉之中,盡可能地用自己的猜想和招法做出判斷。人們是生活在博弈樹的頂端。
通過參考記錄盤,有時我們就會采用干擾對方決策的措施,了解對方的意圖邊界信息有時會對決策優化起著取勝的作用。記住,你的正是從國裡搏獵出的。人類的行為在國正裡是很復雜的,人們從現實中抽像出來的規律模型,都會以理想的方式表現出來,想突破就要從邊界開始。
過去有一個叫布朗的人發現賭場從抽水中還不能保證賺錢,後來就確定了押碼的最高上限,這是在指數階梯的可能中取出中間的一個點作為”平均數規律”。任何一個人輸之後的指數加碼造成的連輸,到達限額之後,然後將籌碼減少,這樣的漲落就是一次布朗運動。參與人一次籌碼下降(也就是參與人起初多次賭本之和),賭場就利潤大增,用概率論的觀點,參與人已經相當於輸了很多次,已經不可能趕平,這是一個隱藏在博弈中的奧秘。當人們看到粒子組成的圖像之後,讓人容易產生另一個布朗運動,這又會產生錯誤。歷史不會再精確重復。
博弈分為靜態博弈和動態博弈。靜態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兩個參與人同時選擇或兩人不同時選擇,但後行動者並不知道先行動者采取什麼樣的具體行動。對雙方來說,都容易形成混沌的行為重組,由於規則的嚴密與精細,任何人因時間問題、資金問題、心理問題等等,致使在多次均衡後直到不明不白地造成大輸,參與靜態博弈和動態博弈的大部分都是這種人。動態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兩個參與人有行動的先後順序,且後行動者能夠觀察到先行動者所選擇的行動。在動態博弈中,對參與人的先行動的一方稱決策人,根據初擇樣本的選取標准進行認定,然後對樣本行為特性進行分類,確定決策人的每一次背景信息特性。用人人十分關心的行為概率常數進行求解,這就明顯的看出優勢的大小和概率分布。
按照自己的想像,將記憶中的機遇殘留跡像變得逼真,結果出了錯,這就是隨機突變,機遇在賭場裡讓所有的人留下這一印像。突變是隨機的過程,選擇則恰好相反,這是雅克布發現的。
正因為大數定理,賭場才永不停息,只要有可能出現的一定會出現。從大數定理的角度來看,這條法則千真萬確,只是它需要一個條件:這件事重復的次數足夠多。如果將這個大數引入價值,就會出現大的麻煩,所以概率和個數有關,在時間和空間合成的歷史中,該發生的事情都讓它發生。只有等到足夠多的事件,才是真正的平等,而博弈的賭場游戲則是永不停息。大數定理告訴人們,在大量的隨機事件的重復中,會出現多次的均衡,也會出現必然的規律。對一個混沌系統的雜亂現像,形態上的期望和試驗上的觀察,會發現不同的結果,也許這是自然界的奧秘,也是人類產生興趣的根源。
百家樂看似是一條穩定的AB軌道,實際上是費因曼的多條路徑,狀態悠忽不定;看似是一個完整的非線性系統,實際上是用片斷時空和柶澛撵亟M成的;看似是各種特性音符組成的一個連續的譜,實際上裡面很少有大周期對稱,根本沒有旋律,十賭九輸 -- 成了永恆的主題。
所有的賭場都不可能准確地預言下一個出現是蘭或是紅,在伯努力的大數定理的支配下,就是在很多次之後,可以得知哪一種出現的可能性較大,賭場利用大數定理才是賺錢的方法。前面文章中已經講到游戲規則隱藏了一個不平等特性,只要玩的次數足夠大,賭場一定占優,這是賭場繁榮的根本。
概率主義的理論,好像是賭場和上帝的約定,決策人在博弈中的經驗都是失敗。因此,數學家的概率論對娛樂場有價值,對科學家卻沒有任何價值。數學家是上帝有意安排在賭場裡的義務”公托兒”,概率的運算誤導了無數的人,前去參與淘金,又不讓賭場付薪水報酬,所以賭場對待一位數學家和普通人一樣,他們的輸贏結果是一樣的。
如果有人相信數學家的概率運算並對他們報以久受尊重的結果,證明你剛剛入道。敬佩就是屈從,他就是第一,你就是第二。在沒有接受我的理論之前,你還會繼續獲得教訓。只有在無數的慘痛的教訓之後,久而久之,有人會運用大而粗略的統計學給概率論專家下一個定義。如果說博弈是一個刑事案件,概率論專家才是案件的主犯,博弈場上再也沒有比一位概率論專家指導一位忠實的博弈信徒更為糟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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