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J两人对于房屋内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影响,即房屋内发生的事情与IJ的存在无任何因果关系,IJ两人无罪。
二,C买来枪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三、关于赌博行为如何定罪
1、构成赌博罪而不是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通常要求具备“持续稳定开设、向不特定公众开放、有稳定场所、有固定赌博方式”等特征,即注重其“稳定、持续”。
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即注重其“营利"。可以说,赌博罪就是单次的开设赌场。
而本案中,题目条件是只有这一次,我们无法确定这种游戏是否长期持续、稳定地开展,所以只能认定为赌博罪在我国如果有人俄罗斯轮盘赌导致死伤会如何判刑。
2、ABCD四人是赌博的”道具“,不是参赌人员。
很明显,赌博罪惩罚的是以营利为目的参赌人员。而这个案件中,轮盘本身确定的是生死问题,押中轮盘的结果才是金钱输赢问题。所以轮盘本身不是赌博,对轮盘押注才是赌博在我国如果有人俄罗斯轮盘赌导致死伤会如何判刑。
(1)题目中ABCD四人并未通过这种输赢方式来获取利益,所以他们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2)ABCD四人是参加一种概率性的“比赛”,而EFGH四人是以这种“比赛结果”来确定赌博的输赢。例如足球彩票就是一种合法的赌博,但球员本身并不参与足球彩票的经营,他们收取的是“参加比赛”的报酬,如果他们不押注,就不是足球彩票的参与者。同理,ABCD四人未对自己四人的结果押注,即使他们是收了钱才参加轮盘,也仍然不是参赌人员。
綜上,ABCD不构成赌博罪。EFGH构成赌博罪。
四、关于轮盘行为的定性
1、轮盘是ABCD“合意”的结果
既然是轮盘,那么规则需要ABCD四人共同制定,而这规则内容就是“向自己开枪”。因此,ABCD四人都能够预见并且放任“开枪致人死亡”的结果发生,轮盘是他们四人共同商量以概率结果杀死四人中的某几人的共同犯罪。
ABCD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另外,EFGH是“旁观时对结果进行赌博”,可见他们没有参与轮盘规则的制定,故EFGH并非共同商量者,不因制定规则的“合意”而构成共同犯罪。
2、CDE都对轮盘提供了帮助。
C提供枪,D提供子弹,E提供场所。CDE主观上都能预死亡结果发生,但行为表明他们的态度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并且也都通过行为与ABCD达成共同犯罪。
故E也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3游戏问答、EFGH在参与者死亡后依然参与赌博
我不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如果是指“EFGH在参与者全部死亡后自己也参加轮盘,并以结果确认输赢”,那么EFGH会构成以EFGH为受害者的故意杀人罪。
如果是指“EFGH对参与者ABCD的死亡结果进行确认赌博输赢”,那么仍然是之前那个赌博罪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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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题主解释,是“在A死亡后仍然让大家扣扳机进行赌博”。
如果仅仅是没有阻止BCD继续扣扳机,那是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因为BCD的继续轮盘是他们之前行为的自然发展,未受到EFGH的推动。
如果EFGH有明确的催促行为,则表示EFGH已经参与到“轮盘”本身的因果链中,并推动“轮盘”继续发展。那么EFGH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AB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已经死亡,不必再追责。
C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E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赌博罪
FGH构成赌博罪,可能也因“让大家扣扳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IJ无罪。免费百家乐
原文标题:在我国如果有人俄罗斯轮盘赌导致死伤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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