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私彩恶花借网络怒放,辐射面已远超当初。其玩法、资金流动渠道,更与国际接轨,令打击私彩成为难题……
2010年6月13日,正当世界杯激战正酣,香港警方对外公布,其与深圳公安部门合作,于12日联手捣毁了一个大规模的跨境非法赌球集团,在深圳、香港两地共拘捕70人,初步估计涉案赌资高达过亿港元——这也是深港两地警方查获的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跨境非法赌球案件。
赌球,当前私彩“重要”一种。而私彩,却远非一个非法赌球能全面概括的。在我国公益彩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私彩已成为与之相伴始终却难以根除的毒瘤,严重影响着我国公益彩票的发展。
私彩的产生由来已久,但近十年来,私彩借助互联网,大肆扩张,无论其玩法还是资金转移办法,均已实现与国际接轨。
十年之前地下六合彩出现
21世纪初期,我国私彩的盛行范围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省份。由于这里毗邻香港、澳门等博彩业发达地区,因此,利用大陆之外地区的彩票开奖号码,来“骗取”彩民们的钱财,便形成了最为普遍的一个私彩形式——地下六合彩。“六合彩”是我国香港地区的一种博彩活动,在香港地区内是属于合法的。但在我国内地,是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经营六合彩的。2000年左右,内地有些人开始自己坐庄,玩起了六合彩。这样的形式被人们称为地下六合彩。“六合彩”进入内地,较为普遍的说法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香港和台湾的庄家掌控。但按照官方的说法,“六合彩”首先传入粤东地区。而潮阳被认为是最早引入的地域之一。地下六合彩最早时在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一带地区蔓延,后来逐渐向内地不断扩张。
在地下六合彩的具体操作上,各路庄家执行的并不是统一的“中奖模式”,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庄家自行制定(或者是引进的)各类中奖号码的不同赔率,一般赔率的设定与猜中率成反比,赔率远远低于猜中率。如“六合彩”的号码有47个,每期只有一个特别号码,“特码”猜中率为0.021%。二、实行开奖前竞猜,开奖后兑赔,投注当期有效的方式。三、庄家和参赌者两方以投注单为凭证,投注单注明投注的号码类型和金额,如果中奖,便凭投注单向“庄家”索兑。发展到后期,由于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许多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的人要通过电话投注,甚至网上投注。
2000年之后,地下六合彩由汕北入福建,由粤西进广西,由粤北闯湖南。2003年,“六合彩”开始走进湖南一些地区人们的生活里。和很多地方一样,当地六合彩的推广模式也采用了逐级推广,一批“中介”人士应运而生。一部电话、一台传真机、一台电脑就是中介们的全部工作用具。号码开奖之前,中介们守在电话旁,记录下每个填单员收到的下注,再用电脑汇总统计出每个号码上各有多少投注,最后将汇总统计传真给自己的上线。
大庄家——各级小庄家——写单人——彩民,大多数地下六合彩都拥有严密的组织,最上一层的庄家一般都在境外,通过网络、银行系统遥控指挥。因此,在内地警方打击地下六合彩的诸多行动中,抓到最上层庄家的案子非常少见。
地下六合彩拥有强大的宣传工具,他们将一夜暴富的消息首先宣传给彩民们,然后将此无限放大和复制,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于是纷纷上钩。由于地下六合彩组织所需的成本非常低,暴利成为了其屡禁不止的决定因素。
2010年4月8日,福建福州警方摧毁了一个特大“六合彩”网络赌博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2名。经查,团伙头目黄某、潘某自2009年10月以来,纠集家族成员郑某、潘某、陈某、林某等6人,利用“展览城”网站,对外网罗参赌人员进行“六合彩”网络赌博。仅16天内,该网站便吸纳赌金高达700余万元。
借公彩做私庄新私彩由北向南蔓延
“六合彩”的传播也打破了地域传播的规律——2001年和2002年,自新疆到东北,甚至北京近郊,北方大部分省区几乎都出现了“六合彩”的踪影,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这与南方多在农村和小城镇有所不同。有业内人士分析说,在北方的南方人聚居区出现“六合彩”,主要是由打工者和商人带过去的。
2005年之后,六合彩几乎以攻城略地之势席卷了全国大部分地区。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地下六合彩每年的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之多。仅在湖南岳阳一地,一年外流的资金便高达3亿元。
在地下六合彩的影响遍布全国之时,另一种简单而又非常具有吸引力的私彩诞生了——利用我国的国家彩票为私庄所用,也就是俗称的“手撕票”。与地下六合彩相反,这种私彩方式,基本是由东北向南方蔓延开来。
2005年之后,我国推出的数字型游戏玩法得到了全国彩民的推崇,这也吸引了一些私庄的关注。他们利用国家的开奖号码,调高自己的赔率,以吸引更多的彩民前来投注。2007年,吉林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及全国9个省、市的私彩大案,参赌人数高达数十万人次,涉案总金额达1.7亿元之多。这起案件便是以某公彩玩法为参照,在个别投注站里做“黑庄”,由于当时的涉案金额和规模均为全国罕见,一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何这类私彩会吸引如此多的人?据业内人士介绍,私庄利用国家批准发行的彩票开奖形式和中奖规则,通过私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组织的赌博活动,即“彩票缩水”。“彩票缩水”赌博依托公彩的中奖结果,设有1:3至1:10不等的赔率。参与人员可以当面投注,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投注,中奖号码则可通过手机短信、计算机网络等方式获知,整个赌博过程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由于赔率高,操作简易,可赊账,因而极具诱惑力。甚至有些地方的正规投注站点内也有这种“生意”可做。
另据了解,这类私彩活动利用了合法彩票的游戏规则和开奖结果,通过宣传开奖的所谓三公原则欺骗社会人员参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庄家与下线进行的都是单线联系,代销点一般只接受熟人投注,或采用电话投注、上门收注、银行异地转账方式进行,投注单以代号、绰号登记,庄家还经常变换居住场所和联系方式,隐蔽性极强。因此,也使得这类利用公彩做私彩的活动蔓延很快。2007年左右,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这种新型的私彩形式。
网络赌球兴起每年千亿资金外流
除上述两种形式的私彩,我国国内另一大私彩形式便是非法赌球。
与欧洲相比,亚洲赌球产业起步的较晚,但发展的迅猛势头却丝毫不亚于欧洲。1998年以前,亚洲的赌球在东南亚一带较为流行——当时亚洲还没有形成规模的足球博彩公司,各地球庄均为欧洲大型博彩公司的代理,玩法也是欧赔的胜平负。1998年,法国世界杯带来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花样最多的一次足球赌博热潮,亚洲的博彩公司抓住了这一机遇,充分带动了地下赌博的复兴。但在目前的中国,除足球彩票以外的“足球博彩”或“赌球”都是被严厉禁止的。
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正是地下赌球业大举向全球扩散之际。这波扩散的推动力来源于网络及通讯技术的进步。正是由于科技的进步,人们坐在家里也能参与赌球活动,全世界参与赌球活动的人数开始猛增。
就在南非世界杯开赛前,6月8日,北京警方宣布连破两起网络赌球大案。犯罪团伙组织大量境内人员通过境外赌博网站赌球,涉案赌资金额巨大,单月投注量高达1.7亿元。破获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最初的犯罪线索全部由北京警方网络监察部门发现。
这并不是我国警方发现的首例赌球案件。在以往的赌球案件中,绝大部分涉案人员都是以某境外互联网赌博网站为平台,由“超级股东”向下依次发展“股东”、“总代理”、“代理”等不同级别的人员,组成非法赌球团伙,设置足球比赛赌博等网络赌场,发展、吸引众多“会员”参赌投注,并逐级按照一定比例从中抽头,涉案金额动辄便高达数亿元人民币,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见一斑。
而那些境外的赌球团伙则是由境外赌博公司通过网络监督管理整个盘口和赔率。然后再到国内以金字塔的形式逐级发展代理人,参与赌球的人通过代理人上网投注,代理人按比例则要收取一定的代理费——“抽水”是庄家的主要利润来源。
据中国某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调查显示,中国2004年由于赌博而流到境外的赌资,相当于全国彩票当年发行总额的15倍,超过6000亿元,境外赌博网络就像“抽水机”一般,每年将上千亿元的资金从中国内地抽走——而这其中绝大部分资金都是来源于非法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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