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境外最大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以接受体育竞技博彩投注及充当庄家赌博进行赢利等方式接受巨额网络赌球投注。该案是GA部督办案件,也是广东省首例网络赌球案,涉案投注金额超过7亿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宣判,主犯周燕峰等4名被告均以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开赌3月接受投注7亿元
据指控,2009年10月,汕头人周燕峰(女)、陈焕义、黄林江、赵壮炎,按“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层级管理的形式,利用境外“永利高”赌博网站接受足球、篮球等体育竞技博彩投注,并按每万元投注额抽取10元至30元不等的“回水费”或充当庄家赌博进行赢利。
其中,被告人周燕峰为“永利高”赌博网站“大股东”,管理被告人陈焕义等下线;陈焕义为“永利高”赌博网站“股东”,管理被告人黄林江、赵壮炎等下线;被告人黄林江、赵壮炎为“永利高”赌博网站“总代理”,管理“代理”层级的下线。
2010年1月1日至3月25日,4人共接受博彩投注人民币7亿6000余万元,3月25日,周燕峰、陈焕义、黄林江、赵壮炎在广州市天河区及海珠区被抓获。
层层截财酷似传销
据介绍,在“永利高”赌博网络中,无论是股东、总代理还是代理,都选择熟悉的朋友或玩家参与投注。一般由股东给总代理提供银行账号,总代理再给代理提供银行账号。会员投注时可以先赊账,待比赛结束后再将钱款打到代理的账号里或现金方式直接交到代理人手中。随后,代理人再将所收的投注款转存至总代理账号中,总代理、股东再逐级将钱款转存上线手中。
在逐级转存过程中,各级都会留取相关费用,俗称“水钱”。一位被抓获的总代理曾交代,“我向上家要的返水是投注金额的8%。,我给下家的返水一般都是投注金额的4%。左右,从中获得差价。我从开始做总代理到现在能赚八九十万元,平均每月能赚3万元左右”。
昨日,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宣判:周燕峰等4名被告均被判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到6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网络赌球庄家七成来自广东
去年4月,GA部对“永利高”网站进行挂牌督办,警方先后在广州、深圳、汕头、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揭阳、潮州、湛江等市破获“永利高”系列案件28宗,成功打掉“永利高”赌博集团在广东省7个主要分支,抓获疑犯198名。
据了解,去年广东参与网络赌球人数占全国的40%,全国网络赌球的庄家70%来源于广东,广东成反网赌的第一战场。
0/500字
热门产业资讯